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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晨会主持词-投保团险需注意 个人保险不可缺

2022-03-04 2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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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员工福利,由于其低费率和灵活的保障,受到了许多公司的重视。保险专家提醒,购买团体保险时应注意避免两大误区,一是团体保险也可以购买,二是不需要团体保险进行人身保险。

由于团体保险费率低,保障各种利益的优势,许多人自发组织同事以团体的形式购买团体保险,并通过“团体购买”等多种方式组织人员购买团体保险。专家们说,这看起来很有成本效益,但实际上是不可行的。由于临时组织的团体不符合团体保险业务的要求,为了达到购买保险的目的,临时团队不能享受团体保险的相应保护,很可能在保险时被拒之门外。即使某个不负责任的销售员以一种混乱的方式签署了合同,最终解决索赔的结果可能是拒绝付款。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集团保险经营行为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为购买保险投保团体保险。”

有人认为,由于有单位购买的基本社会保障和团体保险,它们不再需要支付商业保险。保险专家认为,个人保险的需要不可能是一般的,取决于个人的情况。事实上,社会保障、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都被划分为个人,是不可替代的。

社会保障,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失业、养老保障等。团体保险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发挥着更好的补充作用,一般涵盖事故、健康等风险。由于个人最终风险的差异,个人商业保险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这不仅是对前两种保险的补充,也是最多样化的保障范围和金额。同样,这三种保险的支出成本也在增加。因此,对于那些想要全面保障的人来说,最合理的保险方案就是合理匹配三者。

最后,保险专家提醒说,由于团体保险往往作为公司给予个人的一种福利形式出现,因此是有条件的。一旦公司离开,公司购买的团体保险也将失去保护作用,如果更换新公司,其集体保险计划将或多或少不同于以前的计划。因此,考虑到可能出现的人员变动,单位团体保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不稳定,因此有必要购买一些必要的个人保险产品,以防范主要风险,进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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