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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减少保费支出,一些单位职工自发组织以单位名义购买团体保险。保险专家提醒,团体保险承保条件比较严格,投保人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保护。
保险专家说,团体保险是一种保险政策,它保护一个团体的所有或大部分成员,并具有以下优点:第一,保险费率低。由于集体保险涵盖了单位全体或部分职工,人数多,风险分散,费率比风险低;对于有续保或长期合作的单位,保险费率也可以更优惠。第二,保险方式灵活,在承保期内,被保险人可以随时增减被保险人,方便单位的人员和财务运作。第三,产品倾向于“自助”,即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产品和服务,折扣保持不变。
保险专家表示,为了保证承保质量,保险公司为集团保险设定了一定的条件:第一,团体保险被保险人必须是正式的法人组织,具有特定的业务活动、独立的会计核算。第二,为了保证被保险人的总体平均健康水平,团体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正常参与工作的在职雇员。第三,就参加团体保险的人数而言,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的雇员比例不得少于75%,绝对人数不得少于8人。
保险专家提醒,集体保险的购买必须合理,应遵循“保护第一”的原则:第一,合理确定保险金额。由于保险费率与工作性质有关,不同职业支付的金额也各不相同。二是要注意保护的范围。由于不同保险公司所给予的保护范围不同,我们应该寻找最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团体保险产品,并注意可扣减额和赔偿比例。第三,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提供信息时,必须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发现原始仓储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合同立即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