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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五年的统一的国家商用车保险费率模式,可以终止。“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日前获悉,中国保险业协会对商用车保险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行了调查,并将在9月底前提出相关细节,并将于2012年1月实施。
中国保监会上月底向财产保险公司和各保险局(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草案)”(以下简称“通知”),并要求有关各方在8月15日前书面向中国保监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制定不同资质企业差异化汽车保险产品开发机制是费率改革的关键之一。通知要求只有管理健全、财务状况好的保险公司才能开发个性化产品。
据消息来源称,在通知中,与风险水平相关的净损失率由行业统一,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独立确定附加费率,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数据确定自己的条款和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