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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5月1日金周的到来,市民们终于可以离开他们繁忙的工作和旅行的舒适假期。据广州市许多旅行社了解到,今年5月1日,出境游已成为广州公民出行的首选。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公民出游、探亲以及从事商务、劳务工作的越来越多,因公、因私出境人数均呈快速增长态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和出境旅游目的地迅速增长,2006年出境旅游达3400万人次,同比增长10%。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到132个,其中2006年新开放的目的地有15个。中国公民可组团前往的国家和地区达到86个。
随之而来的,是境外与中国公民有关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屡次发生,如戴高乐机场候机厅坍塌事件、莫斯科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宿舍楼火灾等,旅游中的车祸、骚乱、海啸、禽流感……依然会不定期地侵袭游客。出境人员的保险保障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意外健康保险部业务主管李立博士建议,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没出门前,先给自己补上旅游保险这一课。买份合适的保险,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这样,消费者才可以明明白白消费,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买境外旅游意外险应因地制宜。
他提醒说,去欧盟国家旅游的市民,必须购买一定额度的旅游医疗保险,这已成为能否获得签证的必要条件。
根据不同目的地选购保险
李立介绍说,不同国家对前往的国外游客签证有不同要求,有的国家对险种有明确要求,有的国家对保障额度有明确要求,而有的国家对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明确要求。
以欧盟为例,从2004年6月开始,去欧盟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成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前提。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且对所买保险有两个要求:一是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也有类似的要求。
因此,欧洲游的游客们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购买境外旅游保险,且购买时至少要注意两点:一、必须是具备医疗保障功能的保险;二、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至少为三万欧元,一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三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否则就得重新购买保险以申请签证。
另外,申根国家对中国公民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 因此,购买了旅游保险的消费者,最好能在国内保留一份复印件,保单原件随身携带。
李立认为,境外旅游险的保额还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保额也不一定越高越好,特别是去没有强制要求的国家,保额不必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去泰国、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行程较短的话,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