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投保知识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保低赔”成车险行业“潜规则”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保低赔”成车险行业“潜规则”

2022-06-26 20:03:38

类=“FN-清除”

最近,公众应该一直延续五年的保险。当年,旧车的价格约为20000元,根据年折旧率为6/1000,今年汽车的实际价值仅为128000元。当老年人去保险公司计算价格时,员工告诉他,汽车损坏保险仍然需要支付200000元,保险费近6000元。如果根据实际价格计算,保险费仅为4200元。

"高保证和低补偿"将退出市场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即使车辆折旧,通常按新车购买价格的80%计算。如果旧车完全损坏,保险公司只能按当前实际价值128000元支付,即保险公司的"隐藏规则"。

据义乌汽车维修零部件行业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中,没有强制规定车主的旧车必须按照新车价格投保,而是有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或实际价值谈判,供被保险人使用。正如很多车主所不知道的,旧车主的保费开支因此而增加。

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管理的通知。在新的条例中,曾引起争议的“高低赔偿”、“无责任和无赔偿”等问题可望得到解决。但是,据业内人士说,一些工作还需要协调,新规定的实施可能会被推到下半年。

中国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实际价值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按照公平市价谈判确定。保险公司应当与被保险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对此,市交通局表示,所谓的“高安全、低补偿”,主要是在发生火灾或车辆丢失的情况下发生的。

无责任,不赔偿,"变脸"代位权。

几天前,骆家辉先生,一位公民,被一辆外国小型货车尾随着.据初步估计,骆家辉将需要8000元左右的资金来修理这辆车。保险公司告诉Locke先生,对方应负全部责任,由Locke先生承保的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必须由另一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

但是,由于对方的外国汽车只投保了交通保险,而强保险造成的事故财产赔偿限额仅为3000元,额外的部分需要对方业主承担。因为经济上的问题,对方不能马上给他钱,骆家辉不能每天到别的地方去买几千元钱,所以他得自己付。

中国保监会在通知中,“因第三方对被保险人机动车辆造成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被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向被保险人追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r\r\r\r\r\r\n""

“目前,在骆家辉的情况下,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第一次为他承担责任,就地修理损坏,并赔偿另一家保险公司,这样对方投资的保险公司的钱至少可以尽快归还给骆家辉,从而节省了他的时间和精力。”市机动车维修配饰业协会的有关人员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