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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当张小姐投保汽车保险,并附加了汽车损坏险时,“无抵扣”。像大多数车主一样,张小姐认为“不管补偿”是为了“免责”,不管情况如何,你都可以得到全额赔偿。
不久前,当张小姐外出工作时,她发现车身被一把锋利的武器刮伤了。她不关心直到索赔得到解决,并被告知,汽车擦伤风险有15%的免赔额,这意味着她必须承担15%的维修费由她自己。张小姐纳闷,明明投保了“免赔”,怎么就得不到全额赔偿呢?
事实上,“不考虑可扣减的保险,无论发生什么事故,所有的索赔都是可用的”的观点是一种误解。在汽车保险中,“不免责”实际上是一种附加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照相应的保险类型承担的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张女士购买了主要保险,即汽车损坏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这在划痕保险中不起额外保险的作用。因此,在身体被划伤的情况下,它仍然需要承担15%的损失。
业内人士表示,“排除扣减”并非一切,“额外风险扣减”和“额外风险扣减”对某些事故并不有效。发生车祸的,由第三人负责赔偿,但找不到第三者的,“排除赔偿”无效。
此外,消费者在关注“绝对可扣减额”概念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绝对可扣减额”的概念。如果汽车保险产品的某些条款和条件有绝对的可扣减额,通常不会对500元以下的小车损坏提出索赔。如果交通事故有“绝对免赔额”,保险公司支付的理赔额将从“绝对扣减额”中扣除。解放
小贴士
购买汽车保险后的“五不赔”公司
在年底和年初,是车辆更换的高峰期。保险专家提醒车主购买保险后发生事故或损失后,保险公司在以下五起案件中不负赔偿责任。
1、因取水后启动而造成的损坏,发动机不予赔偿。
2.额外设备的损失不予赔偿。
3.车辆的部件被盗,不予赔偿。
事故发生后,业主放弃了追偿权,不予赔偿。
5.维修期间车辆损失不予赔偿。中译本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