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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康美两全 综合保障

2022-03-28 2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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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现年35岁,是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有住房,收入稳定,近期内没有重大开支。由于王先生已经有了社会保障和较好的单位福利,是家庭的第一支柱,所以他主要考虑重大疾病保险和红利保险。

为此,王先生选择了“幸福生活康宁生活”综合保障方案,既具有严重的疾病防护功能,又具有投资和财务管理的双重功能,适用于各种收入稳定、健康关怀和财务管理的人。详情如下:

王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在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发生前10种主要疾病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支付;在支付期间发生重大疾病的,免缴保险费。

高伤残保险:最高300000元的高伤残保险。

养老年金:从保险第一年起,每年领取人民币1,347.6元至74岁。这种护理年金可以作为康宁的人寿保险。

全额支付:75岁可以全额支付134760元。

股利分配:根据中国人寿的实际经营状况,股利分配可以每年支付一次,也可以累积产生利息。

死亡保险:根据康宁终身(2007年修订本)条款,被保险人的死亡应支付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但应扣除已支付的主要疾病保险金。根据幸福生活条款的规定,死亡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x死亡时的年度缴款数×1.1。

保险类型称为支付年度保险费、支付基本保险金额和支付缴款期的保险期。

康宁一生8400元人民币100000元20年

幸福生活10000元11230元12至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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