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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9月9日。27日,当吊车操作遇到高压线路,给园林工人造成严重烧伤时,虽然有交通保险和500000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日前,。
第三者责任保险500000被拒绝
去年8月21日,镇海永利公司委托司机张某驾驶公司起重机在宁波市镇海市永旺村附近挂树。张司机没有注意到天空中有一根高压电线,吊臂触碰了高压电线,导致树下的园丁朱某因触电而起火。
确诊后,朱某大面积严重烧伤,医疗费用超过70万元。朱先生的受伤被确定为二等残疾、七度残疾和十度残疾,属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今年4月,,要求赔偿110万元。
,永利公司向朱某赔偿医疗费用、伤残赔偿、精神损害救济等共计105万元。
六月,永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迅速向永利公司发出拒付机动车保险费通知,以事故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为由拒绝向永利公司付款。
永利公司老板顾某真搞不懂,明明在保险公司办理这个特殊的汽车保险业务,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500000元,为什么被拒不赔呢?因此,,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意外”并不仅限于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认为,首先,所涉及的事故是起重机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属于高风险责任,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其次,司机张先生有明显的违规操作,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商业保险条款中的特种车辆特殊条款第二条第(4)款第(2)项明确规定:“建设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被保险人因机械手或身体接触高压线路造成的损失和第三人的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强保险和商业保险都规定,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但永利公司从来不能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证明。
因此,保险公司要求拒绝永利公司的申请。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是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人车辆时发生`意外‘,而不限于交通事故。另外,永利公司承保的车辆是一种特殊车辆。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中特殊车辆专款规定的内容,很明显,特种车辆在建设经营中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对所涉事故具有很强的证明作用。未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确认书,保险公司不得以拒绝赔偿为理由。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司机张某违反了操作,但保险公司没有证明这一点。
最后,,并向永利公司缴纳保险费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