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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险业将推出浮动计划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根据新计划,从2011年10月15日起,有7起交通违规事件与车辆保险费有关。对于向后行驶、闯红灯、超速驾驶三次或以上、酒后驾车的车辆,这一比例将上升10%。
深圳商用车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再次被国家保险业所关注。
深圳保险业将推出浮动交通违规记录系数(D)。从2011年10月15日起,深圳保险局昨日(10月11日)表示。交通违章记录系数(D)根据前几年参保车辆的交通违章行为与D1~D7相对应,D等于D1~D7的总和,当该总和大于50%时,D等于50%。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新计划,有七起交通违规事件与车辆保险费有关。有倒退、红灯行驶、超速等违法行为的车辆,或者酒后驾车的,比例将上升百分之十。对无牌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将提高30%。如果各种非法记录并存,则会积累浮动因素,但总浮动幅度将限制在50%以内。
被保险人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开放后首次投保的,从2011年10月15日00:00起至保险日止,根据被保险人的交通违法记录波动,前一次交通违法记录的交通违法记录不得追溯到以前的交通违法记录;在后续保险年度,追溯保险日期前365天的交通违法记录。
作为浮动商用车保险费率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自今年3月开始实施“深圳市机动车商业保险利率浮动计划”。深圳保险监督局表示,自计划实施以来的七个多月里,大部分车主从浮动的汽车保险费率、车辆保险风险报告率和保险频度中受益。在消费者获得较大保费折扣的情况下,深圳保险业的汽车保险综合补偿率与去年基本持平。此外,保险承保理赔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也显著提高,欺诈性索赔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此前,深圳市保险监督局曾表示,仅在2011年,汽车保险费率改革就能为深圳车主节省约4亿元的保费支出。
深圳市保险业监督局还表示:“根据深圳市交通警察的数据,可以推断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的使用对公众的影响不大,绝大多数车主的保险费负担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