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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的汽车保险于今年2月到期,但他在1月份续保。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他的车在一月份已经停了四次,而这辆车在前两天又出了车。如果他申请保险,他每年会理赔五次,这意味着下一年的汽车保险将被拒绝。于是罗先生选择了在申报前更新保险,并在保险和维修之间做了一个时间差,这样他就可以享受续保折扣。
记者十号获悉,随着冬季道路形势的复杂化,交通事故的发生趋于频繁,为了避免汽车保险费率浮动的影响,车主为了避免汽车保险费率波动的影响,为了解决索赔和续保之间的时间差,节省保险费。
保险与维修时差
罗先生是长春一家媒体公司的员工,2010年初成为一名车主。买一辆车是件好事,但他没想到的是,这辆新车给他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很多麻烦。
“因为我是新手,虽然我开车很小心,但难免会有一些小小的擦伤。去年发生了四起事故,每次我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我终于得到了赔偿。当时保险公司的索赔通知我,如果再发生一起保险事故,理赔就解决了,也就是说,一旦索赔数量达到5起,保险公司就有权在次年拒绝保险。但在这个月初,又发生了一起事故。”罗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你报告保险,你会得到索赔,但同时又会被保险公司拒绝,这是矛盾的。
最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向保险公司报告之前,先把这两个世界的优点都拿出来,并提前更新,这样他就可以在理赔时得到充分的折扣。根据汽车保险续保的有关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提前一个月续保,车主可以按照以前的记录享受折扣。在续期后,车主仍会在原来的有效保险期限内维修索偿车辆,使续期折扣不会受到影响。
“虽然延期比预定提前了一个月,但似乎亏了钱。事实上,为了避免被拒绝保险的风险,再多一个月是值得的。”罗先生说。
浮动利率警告线
记者十号走访了长春多家保险公司,发现随着冬季路面的复杂性,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多。在新的汽车保险行业标准下,次年保费上涨10%,3次上涨20%,4次以上上涨30%,次年保费上涨10%,3次上调20%,4次上调30%。商用车保险还实行保费浮动机制,上一次保险年度没有外出,次年保费10%折扣,三次保费10%,4次UP 20%,保险公司最多有权拒绝五家以上保险公司投保。
常年从事汽车保险业务的徐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保险监管部门多次发函要求保险公司充分发挥管理作用,采用汽车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即从行政层面监督道路交通状况,被保险人外出的次数越多,保险费就越高,司机的驾驶行为就会受到管制。
“事实上,浮动汇率是一条警戒线,一旦司机触及底线,他就得为此付出代价。”徐女士认为,利用保险和维修之间的时间差来避免浮动汇率的影响对于保险来说是一个小技巧。但是,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不利于汽车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接受采访的几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保单持有人的滞后期并不违反规定。进入冬季交通事故频发期,如果车辆风险时间接近保险到期日,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保费,部分车主会选择续保后报告索赔。虽然保险期限是一致的,但它节省了很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