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7月13日消息,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单日内四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总额为2628.12万元。执行法院均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案件案号分别为(2022)粤0304执22965号、(2022)粤0304执22970号、(2022)粤0304执22958号、(2022)粤0304执22910号。
企查查显示,四川信托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法定代表人为黄晓峰,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该公司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0388%,由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2534%,由宏达股份(600331.SH)持股22.1605%,由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422%,由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436%,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691%,由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924%,由四川成渝(601107.SH)持股1.1715%,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4194%,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持股0.1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