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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被罚 未严格执行公司承保管理规定

2024-04-30 11:07:43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政策性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参照适用本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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