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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4.5亿元 股价涨1.61%

2024-07-19 11:32:29

昨日晚间,超越科技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预案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越科技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亿元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超越科技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超越科技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可转债向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超越科技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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