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间,#贾乃亮:今后也应尽量远离投资#消息同时冲上微博和百度热搜。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万核存在三项违法事实:一、收取账外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支付宝取得收入229.74万元(含税),通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卡取得收入222.63万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通过公司的支付宝共取得收入145.38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107.9万元(含税),另有37.48万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合计取得账外收入489.86万(含税)。另有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其中2018年第三季度确认收入7.4万元,增值税当季申报收入2.34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9.46万元,增值税当季申报收入3.51万元。
三、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公司通过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共27.51万元。此外,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杭州万核账外发放工资64.19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杭州万核通过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7.51万元。
“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一事持续引发网友热议,而他本人也是第一时间回应和澄清。
6月16日晚,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微博对此发布声明称,对于税务处罚我司表示深刻反省并已及时缴纳款项,我司向公众致歉,同时针对此类报道给贾乃亮先生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随后,贾乃亮在微博回应称:过去几年,投资了两三家公司,本人确实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参与经营管理,这些年也从未从投资的公司拿到过任何投资收益,今天这个热搜让我深刻自我反省,以后会加强与创业团队的沟通,定期监督检查。我这个“投资黑洞”今后也应尽量远离投资,深刻反省!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实缴资本75万元人民币,贾乃亮全资持股的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认缴出资10万元,占股4%;李小璐全资持股的北京薪雨瑞璐文化传播工作室认缴出资10万元,占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