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以下简称《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这是深交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权益融资渠道,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健康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
深交所始终坚持开门立规,于2022年4月15日至30日就《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开展了包括企业、市场机构、投资者等近90家主体参与的7场座谈研讨活动,深入市场调研,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诉求。总体来看,市场各方反馈积极正面,对指引出台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具体实施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深交所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对指引进行了全面完善。
指引主要内容:一是完善基础设施REITS规则体系。扩募是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特性,制定《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规范和引导基础设施REITS存续期间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及相关扩募、信息披露等事项的业务规则,对于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REITS持续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规范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项目流程。《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共七章五十八条,充分借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证券相关制度安排,结合基础设施REITS特征,对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项目及相关扩募、停复牌、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全面规定。严把准入关,明确业务条件。细化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总体要求,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基础设施REITS市场良性生态。细化程序安排,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申报程序,细化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流程,规范尽职调查和关联交易、交易实施程序和扩募发售上市程序及审核程序等。强化信息披露,审慎停复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交易参与各方严格履行未披露信息保密义务;坚持审慎停牌和分阶段披露原则,明确停牌时间要求。充分回应市场诉求,配套多种扩募方式。强化市场化理念,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完善扩募安排,更好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继续稳步有序推动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实施,打通业务全链条,激发市场发展动能,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