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努力稳定当前消费、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其中包括把已出台的纾困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帮扶力度、促进新型消费、扩大重点领域消费、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和加强保障等。
近年来,最终消费占GDP比重和对GDP的贡献逐步提升,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非常明显。日前,商务部表示,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万亿元,同比增长3.3%;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9.4%,仍然是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总体上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消费市场潜力大、韧性强的特点没有改变。
不过也要看到,今年以来,消费总体虽然稳步复苏,但前两个月增速出现回升。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7%,比去年12月加快5个百分点。但3月以来,随着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消费复苏承压明显。3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699亿元,同比下降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534亿元,下降3.3%。由此看来,促进消费进一步增长,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支持消费,要从不同收入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发力。据统计,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口已经超过4亿人,这些人有购车、购房、闲暇旅游能力,但还有9亿人属于低于中等收入群体。9亿低于中等收入的群体缺乏足够的收入支撑,也几乎没有加杠杆进行消费的能力。因此,不同收入群体消费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如中等收入群体大部分已经购置汽车、住房、家电、电子等商品,部分有更新升级需求;低收入群体更偏重就业、住房、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体系,其消费能力有限。金融机构应针对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开展消费金融服务,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下,支持住房刚需。尤其要落实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支持新市民稳定就业、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并为其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提供消费信贷产品。
金融支持消费,要从消费重点领域发力。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扩大重点领域消费。银保监会党委在4月22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时指出,要优化对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更有针对性地促进扩大消费。对此,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家确定的行业支持政策和监管要求,不断创新产品,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补齐服务供给短板。根据国家出台的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政策,完善已有的信贷政策,更有针对性地促进重点领域扩大消费。
统计显示,家电、家居、餐饮、汽车,占据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四分之一,且潜力巨大。2021年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接近208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仍处于中速增长阶段。有机构预测,未来十年我国新车销售规模将保持年均1.5%至2%的潜在增长率,预计2025年汽车销量近3000万辆。如此巨大的消费市场,既需要限购政策的松绑以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加快完善,更需要金融的鼎力支持,要通过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如此,市场潜力才能得以加快释放,消费市场的动能也才更足。
金融支持消费,要从服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方面发力。县域商业体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的必然选择。数据显示,当前,我国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我国消费市场总体的38%,消费潜力巨大。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发展,是金融机构的重要职责。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公司等,为其下沉农村提供资金支持,加快补齐县域商业体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以及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充分运用大数据、信用信息平台以及金融科技手段,创新金融产品,加快推动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等改造升级。要聚焦特色产业,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满足差异化信贷资金需求。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还应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供应链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继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促进消费金融和信用卡下乡进村,满足农民农业生产和日常消费需求,为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加油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