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部分企业拥有大量闲置资金,民间资本充裕。此时我国资本市场初步建立,市场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存在套利空间。但是公募基金并不能获取这部分收益,因此市场亟需一种新的代客理财方式,私募基金的雏形出现。
1996-2000年,股市上涨,旺盛的投资需求促使大量券商精英跳槽出来,以委托理财的方式设立投资公司,进入私募行业。从2001年开始,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如《信托法》,推动了私募基金的发展。2003年,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中国龙资本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标志着我国首支投资于二级市场的以信托模式发行的私募基金诞生。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为私募基金预留了口径。此后证监会又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允许券商提供私募产品。
2004年2月,深国投推出了我国首支证券类信托计划――“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我国私募基金行业有深刻意义,开启了阳光私募基金的先河。阳光私募基金相比过去创新了以信托关系为基础的代客理财机制,利用信托平台募集资金并在信托平台监管下进行私募证券投资,引入了银行托管、定期公开披露净值等操作,使得私募契约、资金募集、信息披露渠道更加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2007年10月,股市行情火热,再加上公募基金行业缺乏股权激励机制,薪酬相比私募基金较低,促使了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私募基金管理行业,出现了“公奔私”热潮。这些来自公募的基金经理为阳光私募带来了规范的运作理念,也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公募基金股权激励条款的产生,对基金业的持续发展有着重大作用。
2013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此后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出台了多部行业规范性文件。2013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将非公开募集资金纳入法律监管范围。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提出要“培育私募市场”。2014年6月,证监会出台《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各种新规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规基础。
私募基金的优点与缺点有哪些?
1.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闭式的众筹基金,不公开流通。在基金投资期间,众筹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投资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故运作期长且稳定,无资金赎回的压力。
2.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私募基金在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比较宽松,故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
3.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故基金管理人的敬业心极强,并可用其独特有效的操作理念吸引到特定投资者,双方的合作基于一种信任和契约,故很少出现道德风险。
4.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能为客户量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除投资全球股市外,还大量投资外汇、期货等,创造了很高的收益率。
5.组织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自由度高。相对于组织机构复杂的官僚体制,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私募基金竞争优点明显。
1、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由于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准入门槛高,对象一般是少数特定投资者。这样如果投资者撤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变动,风险也较大。
2、同样由于对象是少数投资者,信息披露比较宽松,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3、场地要求:如报备人员5-8人(最低5人,一般准备6个)场地要求90-140平独立办公环境,人员不能兼职,办公场地不能混同其他公司集中办公
5、资格证要求:参与投资部门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法代+风控+投资经理)均须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科目一+科目三)
6、投资业绩要求:提供高管或投资人员股权(含创投)项目成功退出证明(2个以上项目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产品的证明材料、退出材料等;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团队员工在其岗位或私募投资基金领域具备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3、场地要求:如报备人员5-8人(最低5人,一般准备6个)场地要求90-140平独立办公环境,人员不能兼职,办公场地不能混同其他公司集中办公
6、投资业绩要求:(1)证券类一般分为三类:管理基金产品、个人账户投资(需说明资金合理性,需为业绩个人资金)公司自营账户投资(需说明资金合理性,所任职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公司股东的只有资金),此三类均要求近三年连续6个月不间断业绩,且规模不低于1000万,保持是盈利状态。